所谓挂名股东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的实质要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挂名股东的法律特征在于: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在公司章程、公司工商登记材料及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2、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属于实际出资人所有,它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
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涉及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并且,不保证本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因使用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