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制度是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广义的市场微观结构是指各种交易制度的总称,包括价格发现机制、清算机制、信息传播机制等诸方面。交易机制的关键功能在于将投资者的潜在供求转换成已实现的交易。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价格发现过程,即形成市场出清价格的过程是关键。不同的交易机制在价格发现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各交易机制在所允许的指令类型、交易可能发生的时间、指令提交时投资者所能获得的市场信息数量和质量都会有所不同。目前世界各国越来越关注市场微观结构(即交易机制等)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在孵企业产(股)权报价信息系统中我们将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证券柜台交易市场。随着70年代初电子化做市商即时报价系统的引进,传统的柜台交易制度演变为规范的做市商制度。目前,做市商制度不仅是海外一些最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制度,而且在各国近年来先后设立的二板市场中也得到普通采用。最有代表性的市场是NASDAQ市场、伦敦股票交易所、法兰克福市场以及巴黎新市场等。从理论上讲,做市商制度以投资者支付做市商报价价差为代价,使投资者获得做市商提供的流动性保障。
而做市商做市的成本一般包括三个方面:指令处理成本、存货成本和信息成本。指令处理成本是指做市商处理交易指令所发生的成本,即按其报价接受投资者指令进行交易所发生的各种成本,如印花税、过户费等。存货成本是指做市商为向市场提供买卖报价而保持一定的证券和现金头寸所发生的成本,即证券价格变动引起库存证券价值变动而带来的损失以及现金头寸的机会成本。信息成本是指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成本,即在与拥有特殊信息的知情交易者进行交易时,做市商总是受到损失而导致的成本。在做市时,做市商会考虑上述三方面成本的影响,从而设定买卖报价并不断调整其报价。做市商制度与竞价交易制度的比较,主要取决于流动性风险给投资者带来的成本和做市商报价价差的大小。从国际证券市场的实际对比效果看,做市商市场在保障市场流动性、降低大宗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证券的市场知名度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优势适用于交易相对比较清淡的证券、不为人所知的中小型上市公司证券和辅助大宗交易。通过对全球主要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机制的深入分析,发现在交易方式上出现以下的趋势:
1、做市商制度成为主流,且很多市场采用了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做市商的混合交易机制。
2、流动性提供者在二板市场交易机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一般由做市商、专家或保荐人担任,其通过提供连续报价来增加交易流动性、帮助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透明度,保持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间的良好沟通。
3、与竞价制结合的混合交易机制有效地弥补了做市商制度的缺陷,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