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也称作创办人,是指事件的发起者,第一人提出事件概念,或事物缘起的人,或机构创始人、创办人。也可以是指一个企业、组织、社团、基金、网站等的主力创立人,他担任的角色是开创者。
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简称CEO)是在一个企业中负责日常事务的最高行政官员,主司企业行政事务,又称作司政、行政总裁、总经理或最高执行长。在小一点的公司,CEO与创始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但是在大公司为了避免权力过度集中,这两个角色未必是重合的,CEO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负责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决策,CEO本身也可以是公司的董事之一,外聘或者内推都有可能,在董事会的表决通过前提下,CEO也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长,他担任的角色是执行者。
联合创始人,也叫发起人。发起人的态度和眼光,格局往往决定一件事情的成败,在资源极大丰富的今天,创始人的存在更显得尤为重要;当今的成功不再是资源的占有,更多是对资源的驾驭和再组合利用,这里要注意的是联合创始人未必意味着是股东,也就是不以出资为限,只要在项目创建初期贡献了生产要素(比如资源,技术,信息)等参与者皆可认为是联合创始人,他担任的角色是共创者。
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可以拿资金、实物、技术、技术性劳务等,作为合伙的投资,合伙人和联合创始人其实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两者不完全相同,因为有先来后到的因素在里面,联合创始人可以看做是合伙人的子集,只有最早参与项目创建的若干个合伙人才能算作是联合创始人,项目发展中间到上市之后这个阶段所新加入的合伙人不能叫做联合创始人,他担任的角色是共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