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一种夹在传统IPO上市和借壳上市之间的新型海外融资模式,不仅兼具了两者在上市方面的优势,而且还集中了直接上市、合并、反向收购、私募等金融产品特征及目的为一体,在帮助和服务具有高成长性且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上,其速度快、融资能力强、上市确定性高等竞争优势尤其明显。
近年来,随着传统IPO市场的持续低迷,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直译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这一新型海外上市融资模式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得到了蓬勃发展。尤其是具有着中国概念的SPAC,每一支都备受美国投资者的关注。
相比传统IPO,SPAC所花时间更短、势头更盛、规模也更大
从1993年由美国GKN证券推出,到2003年开始在美国流行,再到2016年年底,美国市场上有超过140家企业成功通过SPAC在美国主板上市,累计融资达180亿美元。
《华尔街日报》曾报道,仅2007年一年里,SPAC的IPO数量就占美国证券市场全部IPO数量的25%,50个SPAC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共约100亿美元。
SPAC海外上市的融资流程:
第一步,选择投资银行作为整个SPAC交易的组织者和股份配售者
在SPAC融资过程当中,投资银行的第一要务是帮助成立一家符合SEC上市要求的现金壳公司,然后通过这个壳公司完成IPO上市融资及成功并购项目公司(即实体公司,也称目标公司)后的再融资。
第二步,设立空壳公司
不同于借壳上市、买壳上市的是,SPAC设立的壳公司其壳资源干净,没有历史负债及相关法律问题。
第三步,用信托形式发行普通股票与期权给市场投资者
即SPAC公司在成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IPO上市,通过发行权益单位来募集资金。一般情况下,SPAC的一个权益单位由一个普通股与若干个认股权证构成。
第四步,在限定的期限内寻找到并购对象并完成并购
由于发起SPAC的发起人当中有部分发起人为某一行业领域的资深专家,所以在SPAC并购的过程中,SPAC的发起人和参与者都是明确了并购对象的领域的。因此对于SPAC的发起人而言,他们只需要在SPAC上市后的24个月里,找到一家符合期望的目标公司与之进行合并。
第五步,合并后公司股票可以上市交易
在2008年次贷危机之前,SPAC由于没有实际业务只能在美国的OTCBB市场和AMEX挂牌交易,在实现与实业公司合并以及符合转板的要求后,合并完成的公司才能转到纳斯达克进行挂牌交易。
SPAC的一些交易规则
1. SPAC的融资开支不得超过IPO前后总融资额的10%,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融资支出以及少量为经营公司而预留的必要费用后,剩余资金必须按照要求全部存入到第三方托管账户中,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安全。
2. SPAC公司为IPO融资所发行的股票不单单只是普通股,常见的是由一个普通股和一个或两个认股权证构成的权益单位。
3. 在SPAC公司与目标公司并购的过程中,并购的是否通过还需要股东进行投票决议,如果有超过50%的股东反对,则该项并购流产,投资人从第三方托管账户中拿回自己的投资以及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如果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没有达到50%,不赞成该项并购的投资人按照比例取回在托管账户里的资金,并购照常进行。